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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3-12-27作者:浏览量:
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给各位同学提供良好的备考环境,即日起图书馆所有场所(包括走廊、楼梯口及406考研自习室等)不得堆放任何个人物品,请各位同学在12月31日前将所有个人物品带离图书馆,届时图书馆将对遗留物品进行清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物品所有人承担。
图书馆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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