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校人员包括:调离学校工作的人员,毕业生离校及其他原因的离校人员。
二、离校人员在离校前,应主动到图书馆还清借的书,并交回借阅证。
三、所借图书如有丢失、污损、超期等情况,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进修人员、外派人员、出国人员及因特殊原因长期不在校内人员,均应在离校前归还所借图书。
五、毕业班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应首先还清图书,然后到图书馆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中如有退学、修学、留级人员,应持校、学校、学院开具的退学、休学、降级学生名单(应注明降级去向),报至图书馆,方可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以上离校手续均以班级为单位办理)。
六、降级、休学人员,如要借书,应持相关证明前来办理借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