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电子阅览室学生上网须知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次数:

为保证电子阅览室内计算机信息安全和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上网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宣传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国家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传播宗教、邪教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校纪校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读者上网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3、进行法律、行政法规、校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三、室内禁止明火照明、禁止吸烟;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上机上网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打闹、喧哗保持清洁卫生,严禁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  

五、禁止使用馆里网络玩乐游戏、开展直播、开展商业营销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爱护身体,健康上网。上网时间不宜过长,每次上网控制在4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