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图书馆电子存包柜使用须知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子存包柜的管理确保图书馆公共财产和读者个人财物的安全使广大读者合理、公平、便利地使用电子存包柜,制定规则  

一、图书馆电子存包柜读者免费使用,仅用于读者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的个人物品  

二、为确保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电子数码产品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如果擅自存入造成贵重物品丢失,责任由读者本人承担。  

三、存包柜禁止存放食品饮料等水溶性物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其他危险性、有害性、违禁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与损失,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存包柜由读者自己存取,请读者严格按柜前说明,按程序要求开柜、存取物品。  

五、存包柜只限于短期存放物品,最长不超过一天。读者离馆时应及时取走所存物品最迟不超过每天晚上23点。  

、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照价赔偿。  

七、为防止个别读者长期占用存包柜,图书馆有关人员每天晚上进行统一清理柜子读者如有遗存物品,请第二天凭存包柜票据找值班人员领取被清理的物品。  

八、读者如果因票据条码丢失或者条码污损而无法自行打开箱门,请及时联系现场值班老师,在读者说出存包柜内物品特征的情况下,由技术人员打开箱门,确认物品属于读者后,将物品转交给读者。  

九、读者取物品时如果忘记存包柜箱门号,则需待图书馆每晚清理存包柜后,第二天凭票据领取物品。  

十、因停电而造成读者无法取出物品时,由馆内技术人员负责开取。请读者及时联系值班老师,现场说出存包柜内物品特征技术人员、读者、值班老师等在场情况下,打开箱门,确认物品属于读者后,将物品转交给读者。必要时填写存包柜物品领取表,三方签字。